第五十一章 比试

死磕儿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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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郝师兄,走吧,我送你。”

    薛献笙诡计多端,她必须亲眼看着郝师兄平安离开。

    正南门外,黄沙遮天。

    郝节从车上赶了下来,他一瘸一拐的向沙漠深处走出。

    透过舟子车的窗户,沙棘伸出手,却没有出声。

    另一辆车里,薛献笙正冷冷的看着她。

    “驾驾......”

    从远处奔来的几匹骏马,拉着崭新的舟子车,赶车的,正是洪七七。

    沙棘一阵欣喜,郝师兄有救了。

    郝节停下来,他睁大眼睛看着七七。

    “不是让你走吗?你怎么......”

    洪七七满脸灰尘,已经看不出她娇俏的模样。

    “师兄,我,洪七,不会丢下你的,永远不会。”

    四周,只有风呼啸的声音。

    朗目君下得马车来,她有些动容。

    世间竟有如此深情,就像郝节对沙棘,就像洪七对郝节。

    薛献笙对自己,应该也会吧。

    “嗖”

    一只冷箭带着风哨,直直的穿过去。

    “不好。”

    洪七七大喊。

    那箭正冲郝节而去,而他背对着,毫无察觉。

    完了,一切都完了。

    沙棘痛苦的闭上眼睛。

    “七七,七七。”

    郝节抱着洪七七,悲愤的喊着。

    沙刺睁开眼,原来,是七七帮他挡了箭。

    沙棘飞奔过去,伏在七七的身边。

    “谁干的,抓起来,暗箭伤人的事,岂是我中瀛所为。”

    薛献笙暴怒,当着朗目君的面,这不是打自己的脸吗?

    “师兄,你又欠了我一次.....”

    洪七七笑了,笑得很凄凉。

    幸好箭上没毒,但这样到郑国,她也会失血而死的。

    郝节和沙棘手足无措。

    “这是瀛王给的,你们快谢恩典吧。”

    侍卫送来金疮药。

    三个人回过头,薛献笙远远站着,朗目君给他们招招手。

    “七七,咱们回家。”

    郝节为她拔掉箭,抹上金疮药,收拾停当,回头看着沙棘。

    “师兄,我不可能回去的,你和七七好好过日子吧。”

    沙棘想起在庙里起的誓,想起洪七七几次不顾性命的救郝师兄。

    可能,这就是命中注定。

    她欠他的,无法还,而他欠她的,可以还。

    郝节赶着马车,洪七七就依在他身边。

    他拉紧缰绳,说:“沙棘,要生一起生,要死一起死,你敢吗?”

    她没说话,取下红木簪子,插在了洪七七浓密的头发里。

    手轻拍着马背,说:“马儿,辛苦了,带他们回家吧。”

    刀背猛的一拍,马儿吃了惊,飞奔而去,马蹄扬起朵朵黄沙。

    沙棘背过身,泪水顺势流下来。

    师兄,对不起,我只有留在这里,才能探到中瀛的动向,才能保住你的性命,郝师兄,永别了。

    马车向北飞奔,沙棘走向城门,而薛献笙,正在等着她。

    郝节扭过头,那个瘦小的身影,正倔强的走向瀛城,走向薛献笙。

    天边的夕阳残如血。

    人言落日是天涯,望极天涯不见家。

    几日后,正南门前,人山人海。

    朗目君坐在步撵中,频频伸出手,给欢送他们的子民招手,以后,她就是这里的王妃了,这里的子民就是她的子民了。

    薛献笙的步撵紧跟其后,再后面的,是威武的马队,领头的,是掌管兵部的大将军古工,而沙棘和爱孤城,也混在其中。

    朗目君的目光扫过马队,心里有些隐隐的不快。

    “停。”

    古工一声令下,步撵停了下来。

    “王上,走了半天,歇息一下吧。”

    “嗯。”薛献笙冷哼一声,走到前面的撵车旁,撩开纱幔,说:“笔高王、公主,行进了半天累了吧,快下来打下尖。”

    今日,阳光特别明媚,朗目君解开乳色毛皮斗篷,下得马车来,薛献笙已经摆好了小木桌小木椅,坛子里,装的是泉水。

    用小吊炉烧好了水,泡好花茶,笔高王也坐了下来,说:“贤婿,没想到,这路上景致还挻美,鲜花盛开,红半边天啊。”

    说完,抱着木盎一口气喝完了,放下杯子,意犹未尽的砸吧着嘴。

    薛献笙淡淡笑了,说:“王上,这些沙土地,什么都长不了,但就适合长这沙

    漠玫瑰,虽然不顶吃喝,但也让人赏人悦目。”

    朗目君不高兴了,她噘着小嘴说:“父王,还没过门呢?叫什么贤婿呢,也不知道人家乐意不乐意呢?”

    笔高王哈哈大笑起来,说:“我这宝贝女儿,对谁都好,就是爱对亲近的人生气,她生气的次数越多,就证明她越喜欢你,女婿,以后有你受的了。”

    舀了几勺的蜂蜜,茶有些甜,朗目君重重放下杯子,忍不住问:“我不明白,这次为为什么要带那个忘恩负义的女官去?”

    薛献笙重新为她沏上水,摇摇头,说:“父王果然说的没错,以后你这脾气得改了。”

    朗目君别过脸去不理。

    “沙下品去,是要宣讲天朝的文化,要知道,天下各国是一家,就是不知笔高王和我想的,是否相同?”

    薛献笙并不哄她,转脸去跟笔高王聊天。

    朗目君脸柔和下来,瀛王这么善良大度,她何其有幸。

    端起一杯茶放在薛献笙手上,朗目君说:“我以小女子之心度瀛王的大肚,是我错了,以后我改。”

    “哈哈哈......一物降一物,我女儿也有低头那一天。”

    一家人坐在一起,看起来其乐融融。

    沙棘冷眼的看着,心里暗哼了一声。

    “郝节平安了吗?”

    “应该吧,我想已经到郑国了。”沙棘喃喃说。

    “你心里放得下他吗?”

    爱孤城鼻子酸酸的。

    “放不下如何,你和我有何资格谈爱。”

    沙棘指着两人的鼻子说。

    两人回过头去,成片成片火红的玫瑰盛开着,洛阳城的牡丹也该开了吧。

    薛献笙扭过头,看了眼并肩看风景的两个人。

    半个月的时间,他们穿过了一望无垠的沙漠,走过荒无人烟的戈壁滩,再往前走,就是一片绿洲,茂密的树林接着天,小河的水蜿蜒曲折。

    再走不到半日,隐隐传来鼓乐声。

    笔高国到了。

    薛献笙探出头去看,远处,红红绿绿的一片。

    “早就听说笔高人以跳舞为乐,看样子,此言不虚。

    人群迎上来,围着两辆撵车舞起来。

    透过纱缦,薛献笙能看清那些人脸上涂着油彩,头带彩色头巾,身着彩服,腰间系着绣花腰带。

    侍女掀开纱幔,笔高王携朗目君下得撵车,他振臂一挥,人群安静下来。

    朗目君拿出油、花茶、粉蜜,一样一样的分给众人,夕阳照在她的脸上,衬得她更加的温柔恬静,犹如观世音菩萨一般。

    “谢王上、谢公主。”

    他们伏地叩谢。

    薛献笙也下得步撵,站在朗目君的身后。

    “刚才这些,都是从中瀛带来的,如果你们要谢,就谢瀛王吧。”

    朗目君说着,脸上漾起红晕,就如同天上的彩霞。

    民众很惶恐,赶紧再次谢礼。

    “这些都是寻常物件,承蒙大家看得上,那是我薛献笙的荣幸。”他温和的说。

    朗目君突然想起了什么,对笔高王说:“父王,女儿记得随行的有宫中的画匠,咱们把这一刻留下如何?”

    笔高王站在中间,朗目君在左,薛献笙在右,一干民众在周围,姹紫嫣红,好一幅君民乐。

    沙棘站在画匠后面,不由得暗暗惊叹,那幅画,画出了朗目君如水般的柔情,画出了薛献笙温文而雅的气质。

    笔高王宫,建在浦和城,这里天气偏热,植物四季常青,诺大的王宫,也被高大的树木包裹着。

    朗目君贴身侍女杨林,领着薛献笙,走在这绿荫之间,一路走去,薛献笙不犹得暗暗赞叹。

    这些王室建筑,均是红墙黄瓦,金碧辉煌,在阳光下闪耀,闪着耀眼的光芒。

    “当,当,当。”三声鸣钟击磬。

    “请瀛王上殿.....”

    “请瀛王上殿......”

    一名侍者站在殿门口开喊,站着台阶下的另一名侍者接着喊,击鼓传花般的传来。

    他收回眼光,正正帽子,阔步走过去,后面跟着崔丞相。

    两边,歌舞升平,衣袖飘荡,乐声悠扬,台基上点起檀香,烟雾缭绕,迈过百十阶汉白玉台阶,就来到殿门口。

    两侧,立着两尊金身大肚弥勒佛,正捧腹大笑。走进殿内,高高的顶上画着各种神态的菩萨佛像,使人油然而生庄重之感。

    正前方,金漆雕龙宝座上,笔高王身着彩衣,肩上披着金黄色的斗篷,正睥睨着他。

    “笔高王,晚辈薛献笙求见。”

    他不亢不卑的说。

    两边站满了文武百官,薛献笙判

    断,这些人应该都在五十开外,很多人的胡子都已白了,更有甚者,有人是坐着轮椅上朝的。

    他心里暗想,早就听说笔高的官员们都是世袭制,老子死后由儿子来顶替,美其名曰,肥水不流外人田。

    “诸位老伙计,这位年青英俊的后生,就是中瀛的瀛王,你们别小瞧中瀛,觉得那是个寸草不生的地方,你们也别小瞧瀛王,觉得他是个毛嗅未干的小伙子。伙计们,我笔高如果看中这些,就把女儿嫁给富有百倍的道尔王了,我只是希望能给笔高找来一个心底善良的王储,善待大家,给我的女儿找一个疼她爱她的丈夫。”笔高王欣慰的说。

    大殿内哑雀无声。

    “老伙计,你说对不对?”

    笔高王问的,是瘫在椅子上的那个老者,他叫马花腾,今年六十有五,有半辈子都跟着笔高王,算是笔高王最信得过的人。

    “咳咳咳.....”马化腾想张嘴说话,却咳嗽连连,侍女赶紧递上痰盂。

    清了喉咙的脏物,马化腾喘着气,说:“王上,老臣的身体您是知道的,恐怕撑不到明年了,按说老臣不应该干涉王上的决定,但为了江山社稷,老臣不得不说,咳 咳 咳 .....”

    马化腾止不住又一阵咳,笔高王不知马化腾要说什么,他微微有些紧张,攥紧了扶手。

    “老臣斗胆一问,瀛王,你是不是因为这里富饶,有所图,才来提亲的?”

    此话一出,如同惊雷,笔高脸上挂不住了,众臣们也议论起来。

    薛献笙却无所动,他笔直的站在那里,如钻石般耀眼夺目。

    “瀛王,别怪老臣斗胆,要知道,这么多年来,我们笔高一直过着自给自足与世无争的生活,我们笔高的臣子们不知,你能给笔高带来什么?”马化腾说。

    薛献笙冲他抱抱拳,笑着说:“看这位清风道骨的相貌,想必是为国操碎心的马丞相吧,早就听说,有您在,笔高才得以碧水涟涟,金鲫跃,白鹅戏,红荷动,渔夫晚歌。”

    马花腾抚须笑起来,群臣也都翘起大拇指。

    “所以我专门从中瀛挑来能人巧匠,想和笔高比试比试,马丞相,可好?”

    马花腾没想到薛献笙来这手,他的笑僵在脸上。

    一排十几张樟木桌上,摆着鸡蛋、面粉、牛奶等食品,一位年轻男子,打蛋、倒牛奶、炒油、加面粉,一双筷子飞快的搅动着,并将这些混合液体倒在一个铺有锡纸的玻璃器皿中,放入果木炭上烧,透过玻璃器皿,能看清液体像变魔术似的凝固膨胀成型。

    年轻男子取得容器,将发糕切成小块,送到笔高王和大臣们的手里。

    马花腾混浊的眼睛里泛出水花:“王上,老臣活这么久了,还从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食物。”

    “吃吧,吃吧,马丞相,我在瀛王府吃到的,还有很多。”

    笔高王抚须哈哈大笑。

    水果罐头、泡菜、拉面、刺身等摆满了十几张桌子。

    鲜的、香的、脆的、甜的、辣的,各种味道都有。

    大臣们连连赞叹。

    不得不承认,中瀛的食物色香味俱佳,笔高真的没法比。

    “笔高王、诸位大人,接下来,小王要为公主献上一物。”

    众大臣眼睁睁的看着诸多的美食撤下去,侍者们又抬上来几个大箱子,里面是雪白雪白珍珠般的物件,紧接着上来一群女子,用她们灵巧的手净那雪白的珍珠抽出丝来,织成绸,蜡染上色。

    满面娇羞的朗目君被请了出来,衣匠为她量衣裁体,在她身旁,淡蓝色的、清黄色的、深墨色的,各种各样的丝质衣服摆在那里,等待她挑选。

    朗目君青丝散开,衬得冰肌如花瓣一般娇嫩,她穿上那件深墨色的丝衣,柔软的面料贴在身上,勾勒出她线条的优美,轻步向薛献笙迈过去,后面挽迤三尺三余,步态轻盈,欲加雍容柔美。

    笔高王看直了眼,他从来没发现自己的女儿这么美。

    马花腾想起薛献笙在殿上恭维自己的话:“有了马丞相,笔高才碧水涟涟,金鲫跃,白鹅戏,红荷动,渔夫晚歌。”

    他觉得腮帮子有些疼。

    “瀛王,中瀛的能人巧匠我们见识了,接下来,让我们见识贵国的军防能力如何?”

    薛献笙拍拍手,铁骑大将军古工走到场中。

    只见他步履蹒跚,面黄如蜡,眼神涣散无光,站在那里,仿佛一阵风就能把他吹趴下。

    难道是真人不露相。

    舞剑、耍大刀,表演了一会儿,他气喘 吁吁的站在那里,感觉要断气了一般。

    台下响起稀稀拉拉的掌声。

    沙棘抬眼看去,马花腾脸上露出欣慰,看来,中瀛人着重生活,至于武力方面,还是笔高更胜一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