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春风来了又去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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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我醒来的时候,映入眼前的是翠绿的竹子房顶。

    我很想去抚摸那有两道疤痕的心口,但对现在的我来说还是太难了,手指微动就引来钻心的疼痛,于是尝试了一下便放弃了。

    “你醒了。”接着我的眼前就出现笑歌笑咪咪的脸庞。

    我看着那张熟悉的脸庞,忍不住嘲讽了一句,“为什么你这么丑?”

    “哈哈。你小子真是不知死活。现在这个样子也敢这么调侃我。”

    “我为什么动不了?”

    笑歌撇了下嘴,“你能活着就算奇迹了。要求还这么高。”

    “我废了?!”不听还好,听到笑歌这一句话,我差点不顾伤痛地从床上蹦下来。

    “哦?你小子竟然也会惊慌失措?别担心,那么庞大而又狂躁的真气在你体内肆虐,你的脏腑受损还是很严重的,或许你不知道。你已经躺了大半个月了。我估摸着还得再过一个月,你才能下地走路。你现在就好好地养伤吧,其他的不要想了。”

    “你差点吓死我!”

    “好了,你现在刚刚有所恢复,就别这么动气了。你还是好好歇着吧。我先走了。”

    得到我的‘恩许’后,笑歌就默默地离开了。

    ......

    我所在的这个竹屋,内饰简洁,身旁还有一小窗户,能让我看到外面的风景,也算很安逸的地方。

    抚摸着心口还隐隐作痛的地方,那里有一处六瓣梅花般地印记。据笑歌说那是将我真气封印的地方。

    抬头看向屋外,有几多小孩在玩耍,手里一弧形的钩子,卡着一铁环,在那里滚来滚去。在我眼前的窗外来来去去,不知疲惫。

    我看了好久,因为我小时候也跟朋友这个玩过。那时我们分为两组,比赛看谁滚的远。比赛有输有赢,赢者开心,输者不服。然后又开启一轮新的竞赛。简单的快乐。

    那种快乐,却是我现在难以企及的。

    数着日子过是最痛苦的事。开始清醒地几天,人还能耐地住,越往后越烦躁。好在还有笑歌每天会过来陪我聊聊天。大概就是过去几天他去哪了,干了些什么事。依他说这几年他是过地潇洒又风流,去了不归林的南林,据说那才是真正的世外桃源,让他留恋程度不亚于不落的大都天。

    接着又表达一阵惋惜之情,因为他知道这两处地方我都没去过。然后又约定到时候有空都要去看看。

    目送着他离开。

    他在骗我。他嘴上虽然说的过的轻松,但他眼底的疲惫与不安骗不了我。但他不想说,我也不想问。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尊重。

    ......

    不归林北方的这块土地上很少会有雨水的滋润,所以我还算很幸运的。外面雨声淅淅沥沥,带着穿过竹叶的莎莎音,真是天籁之音。

    我总会在下雨的时候去回思往事,雨水真是有一种神奇的魔力,它总会带我这样的游子,回到我思绪中的故乡。

    ......

    我再被玉皇城守卫赶出来之后,在城外游荡了几天,一直在思考能找到什么方法让我溜进城内。但是怎么可能呢?玉皇城戒备森严,当初为了在这战略要地建城,一把大火,烧光了附近所有森林。火势蔓延,烧了整整一个月的光景。。

    有人说这有违天和,有人说当事之人雄才伟略。前面人说的对,森林被烧完之后,方圆千里之内,除了玉皇城,寸草不生,焦土千里。后面人说的也对,无论是来自漠乱海还是不落王朝的侵略。问天王朝就凭借这玉皇城一道大门,巩固了政权百年不乱,所以孰是孰非呢?

    那不是我要考虑的问题,我在城外好几天了,什么东西也找不到,我饿的快不省人事了。

    那时我在玉皇城外不远的地方,本想去掏点老鼠洞什么的果腹。但不适的一场雨,却将我困在一处草棚内。

    草棚供来往商客落脚休息,所以还算一个能躲雨的地方,但却因战争之乱,已被废弃。

    我渴了就在草棚前挖了一小坑通到棚里。这样能积点雨水来喝。然后我就在板凳上蜷坐等待。等什么时候面前的小坑满了,我就附身去喝。

    也许是等这个吧?其实我也不知道我在等什么,也许是等待我的死亡。我面前是漫无边际的雨幕,我的心里是温暖的家。

    我开始哭,我使劲地哭。反正没有人看到,谁也不能怎样我,我就哭。我哭自己不争气,我哭我想家,我哭我就要死了。但我不怕死,我从第一天出来的时候,就没想着自己要活着回去,但我想着自己也应是马革裹尸,死得其所,而不是在这陌生的地方,一个人孤零零地死去。

    我也不知道我哭了多久,哭累了就睡着了,被冻醒后发现已经午后了,但雨还没有任何停下的意思。我面前的小坑已经被雨水灌满。于是我,蹲下,合手,舀水,喝。

    等略有满足的时候,抬头一瞥,却发现草棚外不远处不知何时立着一位男子。

    这是一个很奇怪的男子。他穿着通身漆黑的衣服,看上去很考究,但下袍却已经撕裂成碎片,露出洁白的脚踝。他的头发被雨水浸湿,但他却不愿戴上手上黑色的斗笠。而且好像这斗笠已经碎成两半,他为什么不丢掉?

    等他再走近一点的时候,我才看的更清楚,他的左手拿着斗笠放在腹前,右手则提着一柄五尺长剑。他的面色苍白,步履很慢,我想他应是受了伤。

    但最让人不能忘却的是他的眼神。我不是要形容他的眼神有多么迷人或者说其他怎样让人不能忘记。

    正好相反,他的眼神,那双眼神,不应该是人类所应有的眼神。

    我见过很多人,自然也看过他们的眼神,眼睛是一个人的窗户,一个让人看到心灵内部的窗户,而眼神则是窗户内部的风景。我见过有愤怒地能喷出火的眼神,那是我第一次调皮打伤邻家孩子,我父亲看我的眼神。也见过喜悦地能感染到旁人的眼神,那是我母亲听闻先生夸我聪慧后所拥有的眼神。当然,我也听闻过那能融化世间万物的爱的眼神,只是不知何时能得尝一观了。

    而面前这位男子,他的窗户里,什么也没有。没有快乐,没有悲伤,没有喜悦,什么都没有,甚至连自己都没有。就算过了这么多年,他那双眼神我到现在都记得清清楚楚。

    我连忙坐直了身体,擦干了嘴角残留的雨水,顺带捋了捋散乱的头发。安静地坐在那里,等待他从我眼前走过。

    我不愿将自己软弱的一面暴露给别人,尤其是一双拥有这样眼神的人面前。

    他从我面前经过的时候,我能看到雨水顺着他宽阔的肩膀滑下,又滴落到地上溅起水花的样子。我噗地一声就笑了出来,笑地有些开怀。甚至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笑。也许我是要哭更来得合适。

    他听到笑声,没有止步,没有回头,一锭金子就到了我怀里。我愣住了,使劲捏了捏怀中的金子,很重,我粗略地估算了下,这锭金子大概有十两重,能换得一百两白银,一百两白银能换一百贯铜钱。大概能让我们一家生活好几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