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失忆美人(二)

流兮冉 / 著投票加入书签

作客小说网 www.zkxsw.com,最快更新捡到的反派成夫君最新章节!

    阿善与南安王世子的婚事,仅半日就传遍了皇城。

    众人很难想象,平日里那位温润如玉宛如谪仙似的世子爷成亲后会怎样对待自己的妻子,因为世子爷的面容与心肠完全不符,他可是曾眼也不眨杀过自己舅舅的人。

    阿善并不知道皇城中关于南安王世子的传闻,她也没兴趣知道。南安王世子的心狠手辣她早在两个月前就见识过了,所以自从赐婚的圣旨传到忠勇侯府上后,阿善就把自己关在房间中闭门不出,她的确是慌了,同时也准备逃跑。

    入了深夜后,原本停歇的大雪又纷纷扬扬落了下来,忠勇侯府内某间小院安静的诡异,几盏灯笼挂在屋檐上发出微弱的光芒,烛火摇曳的瞬间,一扇房门悄悄开了条缝。阿善抱着小包袱正趴在房门口左右张望,见院中无人,她趁着夜色飞快的溜了出去。

    从得知自己穿书后,阿善就心神不宁很是憋闷。

    因为在原书中,顾善善是属于全文失踪的龙套角色,从未和这些主角们有过接触。如今阿善这一来就惹到了男主,不仅如此她还顶了原文女主嫁给男主的剧情。阿善胆子不大,她不敢想之后因她还会出现什么纰漏,毕竟原文男主是个后期会造反的狠角色。

    阿善是真的太害怕南安王世子了,也是真的不想嫁给他。为了避免自己以后会被他活生生折磨死,也为了避免后期剧情的未知性,她是逼不得已才只能选择逃跑。

    雪越下越大,踩在地上会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阿善才刚搬入侯府身边伺候的人不多,刚刚她又把那两个小丫头支开了,如今这院子中就只有她一人。

    思善居是文中顾善善小时候住的地方,顾伯远心念小女儿,这么多年思善居只改了名字,而里面的一草一木并没动过。

    因为这是座还未翻修的老院子,所以阿善很容易就把偏院的狗洞扩大了,为了方便逃跑她也没穿太多衣服,从狗洞钻出来的瞬间,阿善仿佛是看到了生的希望,她抱起自己的包袱拔腿就往小巷子里钻,生怕会被侯府的人逮到。

    啪——

    像是被什么东西打中小腿,阿善的右腿一麻直接扑在了地上。

    铺了一层厚雪的地面实在太滑了,阿善怀中抱着的包袱因这一变故也甩了出去,被雪地冰的一哆嗦,她爬起来捡包时,眼前忽然多了一双黑色靴子。

    “阿善姑娘这是要去哪儿?”

    寒风吹来时,阿善单薄的小身板不由抖了抖。她伸手抓起自己的包袱缓慢抬头,在对上黑衣少年嘲讽的视线时,无力辩解道:“我……就出来散散步。”

    “还真是巧,我们也在散步呢。”

    眼前突然出现的黑衣少年,是南安王世子身边的贴身侍卫,名唤修白。阿善正想着逃跑的法子,但在听清修白的话后,没忍住又重复了一遍:“我、们?”

    阿善下意识就想到了与修白形影不离的南安王世子,赶紧看向街道两侧。

    “走吧,阿善姑娘。”唇红齿白的少年抱着剑对阿善‘友好’一笑:“我家主子就在前面那条街上‘散步’呢。”

    阿善:“……”

    事后回想起来,阿善觉得自己太冲动了。

    她不应该因为赐婚的圣旨就慌了神,像逃婚这种大事,她应该好好计划一下再行动。

    寒风席卷着落雪,阿善怀抱着包袱被冻得眼泪汪汪,等到她被修白‘请’到南安王世子所在的那条街时,她已经被冻得小脸苍白,可怜又柔弱的样子不由让路过的行人多看了两眼,或许他们会同情穿着单薄的阿善,但南安王世子那个没心肝的白眼狼绝对不会。

    皇城大道,哪怕到了夜晚也灯火通明,暖黄色的灯笼悬挂在街道两侧,映照着街左那辆马车更加奢华高贵。

    “主子就在里面。”

    阿善瞥了眼马车两侧的几名带刀侍卫,只能硬着头皮上了马车。

    对比外面的寒风白雪,这加了炭火的马车内就温暖多了。凝樨熏香散发着轻轻浅浅的香气,身着霜白绒毛披风的南安王世子面容低垂侧靠在车内,他长长的睫毛微微下垂遮住眼睑,姿态慵懒柔和,但阿善上车后,硬是被他无形的气息压得放缓了呼吸。

    温度的上升,导致落在阿善身上的落雪很快融化,她轻手轻脚拍去落雪时小心翼翼往南安王世子那扫了一眼,没想到他会忽然抬眸。

    “要逃?”车顶的夜明珠明亮,衬的光下肤白貌美的南安王世子皮肤冷白如玉。

    他那张脸是真的好看,再加上谦雅柔和的气质,很多时候都能让人忘记他到底是怎样残忍的一个人。

    阿善在听到他低缓的声音时吓得一抖,雪落入马车内很快化为小小的一滩水,南安王世子眸色凝郁的落眸看去,听到靠门极近的阿善小声解释:“我没有逃跑,就是想出来散散步。”

    南安王世子收回目光重新落在她的脸上,轻扯嘴角时,他拿起案几上的精致小匕首散漫把玩,根本就没信她的话:“你胆子不小,但不要被我抓到第二次。”

    如果第二次让我抓到你逃跑,那就……

    自两个月前的那件事后,阿善的命就和他绑在了一起,南安王世子知道自己此时杀不了阿善,这件事阿善自己更为清楚。于是手指微拢时,南安王世子眸色一沉,在周围气息瞬间蹿凉时,他倾身捏住阿善的下巴,低柔缠绵的嗓音落在她的耳边——

    “你是知道的,我多的是让人生不如死的法子。”

    阿善当然知道,她不由就想起了两个月前恐怖片似的场景。没敢推开南安王世子,就着这种难受的姿势,阿善眨了下眼睛赶紧点头承诺道:“我不会再逃了。”

    她当初到底是怎么想的要招惹这么可怕一男人?!

    凝樨熏香燃浓后就会让人昏沉,因两人姿势的原因,阿善背抵在马车壁上呼吸变得极为克制。

    南安王世子很少让她触碰,更不要说他主动靠近她了。当他披风领上软软白白的绒毛不经意触碰到阿善的皮肤时,她被冻麻的脸颊终于多了几分温度,一个没忍住就将手悄悄落在了他柔软厚实的披风上取暖。

    阿善实在太怕冷了,要不是为了能从狗洞钻出去,她是打死也不敢穿这么少的衣服。

    温软的霜白披风上绣着精致银纹,当被这布料包裹时阿善的手很快暖了回来。她不像南安王世子,身上就算裹得再严实都捂不热他那透心凉的体温。

    “阿、阿羡,可以送我回去吗?”在被南安王世子赶下马车前,阿善大着胆子问了一句。

    马车外,寒风肆意大雪蔓延,人们呼出的热气变成白烟散在空中,阿善身子才刚刚暖热,实在舍不得这温暖的马车。

    南安王世子勾挑熏香炉的刀尖一凛,再次抬眸时他墨色的发扫过脸颊,眸色暗沉沉的弯唇望向她:“你叫我什么?”

    阿善把自己的身体又往车角缩了缩,她刚才是喊顺口了,两个月前这男人失明又失忆时,她都是这么唤的他。

    “我是说……”阿善知道南安王世子不会好心送自己回家,抽了抽鼻子,她揉着泛红的鼻尖改口做最后尝试:“世子爷,可不可以把您的披风借我用用呀?”

    阿善的目光直直落在南安王世子披着绒毛的宽大披风上,她可怜兮兮的样子柔软又像是在撒娇:“外面实在太冷了呜呜呜……”

    “……”

    南安王世子足够冷血,哪怕阿善在马车外冻得发抖,他都没有丝毫同情,更不要说借给她披风了。

    就这样一个冷心冷肺连姑娘都不会心疼的狗男人,成婚后怎么可能会疼小娇妻?

    回去的路上,阿善一边走的飞快一边想着自己绝不能嫁给这样一个男人。抽了抽鼻子,她委屈的想,明明之前他们的相处还算友好呀。

    两个月前,阿善才刚从佛岐山上逃下来。

    那时她对这个世界还很陌生,无依无靠又不知自己该何去何从,于是她在锦州城买了一间偏僻的小院,入住小别院的第一天晚上,她在自己院子中捡到一个男人。

    那夜无星,远处的天空黑成一片,阿善执着盏昏黄的灯笼小心翼翼靠近那团白影,有那么一瞬间,她以为是那人寻来抓她了。

    落在她院中的男人是从天而降的,他一身华贵白衣凌乱染血,不知是何面料的外袍在月光下泛着淡淡的波光,陷入昏迷时,男人脸上还戴着半张精致复古的面具。

    阿善在这个世界太仓皇太无助了,她本能的想要找个人陪伴,而这个男人落入她院子的时机刚刚好。所以她忽略了男人身上的伤没去想他为何衣衫华贵还用面具遮掩面容,在拖着男人进屋时,她也没注意到就在男人昏倒的不远处,还竖立着一把寒光凛冽的长剑。

    阿善在山上的那十年学了不少东西,其中一项就是医术。

    屋内灯光昏黄,男人一头青丝垂散在衣间,身形修长挺拔,尽管他那时口不能言呈现昏迷状态,但阿善只是这么看着他,就觉得这个男人一定很温柔。

    ——事实证明,阿善的感觉是错的。

    男人脸上的面具不知是什么材质做的,冷硬冰凉还带着暗扣。阿善解不开面具上的扣锁,为了帮男人更好的处理伤口,于是她只能将面具上的银链扯断了。

    随着面具一寸寸的剥离,男人的面容也逐渐变得清晰。苍白的俊颜,纤长紧阖的眼睫,以及失了血色的薄唇再加上如玉的下巴……

    阿善当时愣了好久,才知道这人为什么会以面具遮掩面容了。

    其实困阿善在山上十年的那人长得也非常好看,两人同样的风华绝代同样的颜值逆天,但不同的是如今躺在她床上昏睡的男人气息柔和没有半分攻击性。只是如果、如果阿善能预知到之后发生的事情,那么她在男人落在她院子的瞬间,就会把他丢出家门!

    阿善是第二天才决定叫他阿羡的,因为天亮时她在院子中捡到了一块碧莹透亮的玉佩。玉佩的样式复古简单,上面还雕刻了一个字——

    羡。

    “你的名字里有羡吗?”

    阿善无聊的自言自语,低头好奇抚摸玉佩时,她并没察觉躺在床上的男人已经缓缓睁开了双眸。等到她‘羡羡小羡阿羡’玩乐似的轮番叫了遍,回过头准备帮男人换药的时候……她与他四目相对。

    哗哗——

    屋外寒风呼啸,原本就睡得不安稳的阿善因这风声瞬间惊醒。

    她才刚回侯府的院子睡着,没想到竟然梦到了两个月前救南安王世子的场景。刚刚醒来的他其实是看不见阿善的,因为那时他头部受到重创导致他陷入了短暂的失明状态,不仅是失明,他还失忆了。

    而且他名字中的确有个羡字,其实名为容羡。

    被惊醒的阿善有些睡不着了,她想起刚刚苏醒的容羡在得知自己失明又失忆后,苍白的面容平静无波竟不显丝毫慌乱。当时的他墨发披散白衣微敞,安静坐在窗前优雅淡然的气质显露无余。

    容羡身上那股子气质再配上那张漂亮俊美的脸,实在太吸引人了。这导致当时的阿善没察觉到一个极为惊恐的因素——

    到底是怎样强大而无畏的人,才会在发现自己失明又失忆后,躺在一个陌生的坏境中而不显丝毫慌乱呢?

    要知道,刚刚从佛岐山逃下来的阿善,在初次看到这个世界时是完全慌乱无措的,不然她也不会不加思考就把容羡捡回家了。

    阿善悔恨的咬了咬手背,拉紧身上的厚被子蜷缩成了一团。她想,如果她当初有容羡那强大的心理素质,估计也不会把他捡回家了。更不要提,她在救了他后,对他做出的一系列招惹行为。

    ……

    采光极好的小院中阳光倾斜,白衣温柔的漂亮美人眼眸漆黑无光,他侧脸转向阿善时冷白的皮肤镀上一层温暖,嗓音冷清清又柔和:“我看不见,可以带我熟悉一下这里吗?”

    “好,好啊。”被美人迷得神魂颠倒的阿善,羞涩的握住他冰凉无温度的手。

    那时傻傻的她一度以为自己是金屋藏娇,其实小阿善哪里知道呢?

    的确是金屋藏娇,可她藏得是心狠手辣的病娇。